鴻鵠高中違紀學生處分條例
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,培養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,維護社會和學校的安定團結,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,樹立良好的校風、學風,嚴肅紀律,從嚴治校,結合我校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條例。
原則:學生違反校規校紀,視違紀性質及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及相應的紀律處分:警告;記過;留校察看;勒令退學,開除學籍。兩次警告記為一次記過,兩次記過記為一次留校察看,留校察看期間任意違規違紀直接開除。
撤銷處分規定:記過以半學期為考察期,中間如無再犯,可申請消除記錄。留校察看處分,察看以一學期為期限,在察看期間,不再重犯類似錯誤或新的錯誤,可繼續保留其學籍;表現優異者,可解除處分;沒有悔改表現或犯新的錯誤者,給予開除學籍處分。
以下為條例詳細內容:
1. 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險刀具和其它危險物品進入校園,直接開除學籍;
2. 學生私自留宿校外人員,造成不良后果直接開除學籍;
3. 學生考試期間使用不當手段作弊,直接開除學籍;
4. 學生敲詐勒索、偷盜、搶劫、耍流氓、校園霸凌,直接開除學籍;
5. 學生私自翻越學校院墻、闖校門,1次留校察看,2次開除學籍;
6. 學生夜不歸宿、不請假到處亂跑,造成安全隱患,1次留校察看,2次開除學籍;
7. 學生為達目的,鬧情緒、耍脾氣,或采用脅迫、威脅方式對待他人,1次留校察看,2次開除學籍;
8. 學生隱瞞行程軌跡,對校區防疫造成嚴重影響,1次留校察看,2次開除學籍;
9. 學生辱罵、威脅或毆打老師或學校其他工作人員,1次留校察看,2次開除學籍;
10. 學生在校期間,或返校檢查違禁品時,發現私藏手機、私帶香煙或攜帶其他違禁品,1次留校察看,2次開除學籍;
11. 學生利用快遞攜帶零食,1次警告,2記過,4次留校察看;攜帶違禁品(香煙、刀具、爆竹、活體動物等)進校,1次留校察看,2次開除學籍;
12. 男女學生有交往過密、談戀愛傾向和行為,1次留校察看,2次開除學籍;情節嚴重者直接開除學籍;
13. 學生拉幫結派或參與幫派組織,1次留校察看,2次開除學籍;
14. 學生組織或參與打群架等暴力事件,1次留校察看,2次開除學籍;
15. 學生在肢體、語言上惡意誹謗或攻擊他人,威脅他人不能舉報,1次留校察看,2次開除學籍;學生在人際中,捏造事實,參與造謠、傳謠,或在背后無端議論他人,說小話、壞話,對他人造成不利影響,1次記過,2次留校察看,3次開除學籍。
16. 學生在班級、學校中傳播負面信息,散布不當言論,傳播不良價值觀,1次留校察看,2次開除學籍;
17. 學生目無師長、不服管教、屢教不改,對老師不尊重,態度惡劣、頂撞老師,1次留校察看,2次開除學籍;
18. 學生使用平板做與學習無關的事物,打游戲、看小說、看視頻等,1次留校察看,2次開除學籍;
19. 學生擅自使用他人平板,進行惡意操作,亂預約,1次記過,2次留校察看,3次開除學籍;
20. 男生拒不理發、女生化妝,1次記過,2次留校察看,3次開除學籍;
21. 學生損壞公物,情節輕微者,1次記過,2次留校察看,3次開除學籍。對情節惡劣者,1次留校察看,2次開除學籍;
22. 學生利用午飯(12:00-12:55)、午休(12:55-13:45)、就寢之后(23:00 之后)時間運動或逃課運動,1次記過,2次留校察看,3次開除學籍;
23. 學生午休不按時休息、晚上不按時休息,2次全寢集體記過,個人4次留校察看,個人6次開除學籍;
24. 學生正課或自習課時,在教室吃東西,1次警告,2次記過,4次留校察看,6次開除學籍;
25. 學生食堂就餐或超市買東西時插隊,1次警告,2次記過,4次留校察看,6次開除學籍;
26. 學生逃課,3次警告,5次記過,10次留校察看,15次開除學籍;
27. 學生不愛護環境,亂扔垃圾、樓道拍球、休息時段大吼大叫等,3次警告,5次記過,10次留校察看,15次開除學籍;
28. 學生不規范著裝、佩戴校牌,穿不符合規定的衣服,3次警告,5次記過,10次留校察看,15次開除學籍;
29. 學生故意擾亂課堂秩序、自習秩序,接無關的話、交頭接耳,影響課堂紀律,受到老師警告屢教不改,3次警告,5次記過,10次留校察看,15次開除學籍;
30. 學生5次不完成作業警告;10次記過;20次留校察看;30次開除學籍;
31. 學生遲到、早退5次警告;10次記過,20次留校察看,30次開除學籍;
32. 學生不認真聽講,打瞌睡、走神、發呆,5次警告,10次記過,20次留校察看,30次開除學籍;
33. 班主任定期檢查作業本、糾錯本、計劃本、筆記本等,學生不滿足要求,5次警告,10次記過,20次留校察看,30次開除學籍;
注:校園監控全面覆蓋,一卡通系統記錄學生全部數據。監控調取記錄、一卡通系統記錄及教師監察記錄均可作為處罰次數依據。